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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一幼儿园实习老师铁丝扎20余名幼童 获刑8个月

来源: 新京报(北京)编辑: 好教育网(haojiaoyu.net)发布于: 2019-02-24浏览人数:5696

[摘要] 好教育网(haojiaoyu.net) (原标题:西安一名幼师用铁丝扎伤20多名儿童,有自首情节获刑8个月) 新京报讯 今日(2月20日),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发消息称,2018年6月29日,雁塔区幼儿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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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原标题:西安一名幼师用铁丝扎伤20多名儿童,有自首情节获刑8个月)

新京报讯 今日(2月20日),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发消息称,2018年6月29日,雁塔区幼儿园老师兰某使用铁丝扎伤班里20余名幼童,行为已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,判处兰某有期徒刑8个月。

西安一幼儿园实习老师铁丝扎20余名幼童 获刑8个月兰某受审现场图。来源:灞桥区人民法院

2018年6月29日中午午睡时间,西安市雁塔区某幼儿园老师兰某在大一班教室内,使用幼儿文具盒里的铁丝轴承将苌某、郗某等二十余名儿童的四肢、臀部、腿部扎伤,后经医院诊断被扎幼童均有针刺损伤存在。

灞桥法院在2019年1月29日上午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幼儿园老师虐待被监护、看护人案。

据当地媒体报道称,兰某及其辩护人在法庭上辩称,其没有故意虐待幼童,扎孩子是为了“吓唬”他们,让他们乖乖睡觉。兰某称,自己并不是该幼儿园的正式老师,而是实习身份,在班级的主要工作为协助班主任(主班老师),因此并不直接负有监护、看护职责。事发时,主班老师请假不在,她一人负责40余名孩子的午休,有些孩子比较调皮,她担心发生安全事故,就以此方式来使他们“听话”。

2月19日,灞桥法院刑事庭公开宣判本案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兰某身为幼儿园配班老师,在管理、看护幼儿过程中,虐待多名幼儿,情节恶劣,其行为已构成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虐待被看护人罪。该行为有被害人陈述、证人证言及案发现场监控视频等证据相印证,故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关于兰某不构成犯罪的意见,本院不予采纳。被告人兰某在被害幼儿家长报警后在现场等待,无拒捕行为,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,具有自首情节,依法可从轻处罚,故判处兰某有期徒刑8个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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